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4.4 |
起拍价:220元 | 保证金:11 元 | |
评估价:22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兴隆县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电话:13722399952 |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3日10时至2025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详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工作日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请有意者与本院拍辅联系(电话: 13722399952 )。
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如需看样,可与本院拍辅联系(电话: 13722399952 )。并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需提前预约),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拍辅负责邮寄送达,或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领取,本院不负责交接。邮寄送达的,一经邮寄视为已交接完毕,竞买人应当验收标的物的完整性再签收,如签收后有竞买人认为有瑕疵的,本院不负责退货、退款。
2.本次拍卖的物品起拍价格系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的议价结果,未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并且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相关证书、简介等均系当事人自行提供,本院及拍辅机构不对所拍卖物品的新旧、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鉴定证书、简介的真实性、正常使用,标牌与实物是否完全一致等方面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不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标的物的图片可能存在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以及长期存放,存在一定的色差,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因此,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特别注意。
3.预约看样请联系拍卖负责人,约定看样时间,为买受人提供看样的情况下,买受人放弃看样或不予看样的前提下,买受人放弃看样或不予看样而直接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所拍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简介等已经有充分、足够、完全的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在拍卖成功后对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等未达到理想的预期状态而反悔,对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成功后经买受人书面申请物品交付方式可选择邮寄交接,邮寄期间产生的邮费、保费和邮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贵重物品建议现场交接。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格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五、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需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具体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三日内在淘宝网完成尾款支付或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兴隆县 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账号:0411000129300284991)
(注:竞买人竞买成功缴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竞买人姓名+拍品、编号“拍卖余款”字样)。
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沟通交接标的物,若逾期不办理的,竞买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磕碰等损失。拍卖成功后竞买人未于付款截止日期前缴纳尾款的视为悔拍,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二、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兴隆县人民法院已通知了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厉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十四、依照(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网拍竞买号信息,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五、提货方式:如需邮寄,尾款缴清后,主动添加微信13722399952发送尾款付款凭证截图,姓名+拍品编号,自动完成交割,采用邮费到付方式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运费,保价费用,包装费用等)由竞买人承担。如需自提,请竞买人自行至自提地址提取标的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314-5515612
举报监督电话:0314-551502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物咨询电话:13722399952
货品存放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东城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13722399952)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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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拍卖须知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2月3日10时至2025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户名: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天前到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指定的咨询展示期结束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以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的数额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日期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淘宝内完成支付或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兴隆县 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账号:0411000129300284991 (一案一账户账号)。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暂予扣留。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相关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不足的责令其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314-551502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13722399952)
法院咨询电话:(0314-5515612)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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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 (2025)冀0822执恢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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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W187天然翡翠(A货)冰晴底平安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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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 | 拍卖财产基本描述
| 现状以实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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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财产评估情况
| 当事人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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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 均为邮寄方式,邮寄期间产生的邮费,保费和邮寄过程中发生的损失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尾款缴清后,主动添加微信号13722399952,发送尾款付款凭证截图,姓名(收货地址)+产品编号或产品名称,自动完成交割,支付尾款后15个工作日内发货交付,注释:邮寄(小件德邦)(大件发送物流)(未及时添加微信发送信息完成交割的,造成发货延误,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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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标的物实物请现场看样,以实际现状为准;所做的一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仅供参考。人民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质量、真伪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并接受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等,竞拍前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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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说明 | 以实际产生为准,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
其他 | 尾款支付期限
| 拍卖成交3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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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款支付方式
| 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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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电话同号 | 13722399952 |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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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3日至2025年2月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W187天然翡翠(A货)冰晴底平安扣”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神显豪,竞买号:E6355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50.8元(贰佰伍拾元捌角),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兴隆县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25-2-4 10:07:19